看热讯:向虐待动物说不!70余位律师联名提交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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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5月31日消息 5月28日,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一男子酒后持刀砍死家中宠物狗,砍杀过程中威胁其妻不许救狗,否则一起砍。目前,该男子已被行政拘留12天、罚款300元。而不久前,网络红人“杰克辣条”(真名徐志辉)因虐猫事件被治安拘留,并被取消“阜南好人”称号。
对此,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娜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认为,施虐人在实施虐待、虐杀动物行为后,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其受到的多为治安处罚(虐杀国家保护动物以及他人所有的高经济价值动物等特殊情况除外),尤其是在施虐行为可以为其带来特定目的的满足或者持续的可观利润的情况下,上述处罚对施虐人往往不能产生足够的威慑力。
近年来,采取极端方式虐待、虐杀动物的行为屡禁不止。李娜认为,这与施虐人人格扭曲、社会法制约束不足、虐杀动物形成的黑色产业链可以持续牟利等多种原因相关。她们观察到,其中一个不能忽视的重要原因则是,目前我国关于虐待、虐杀动物的行为在法律规范中存在着空白。
“国内外诸多研究均表明,虐杀动物和暴力犯罪之间多存在着较高的正向关联。”李娜认为,虐杀行为所反映出来的,并不仅仅是施虐人对于生命的漠视,更是强者对于弱者的凌辱霸凌心态,以及崇尚暴戾残忍的扭曲心态。某些“以恶为荣”的虐杀产业链甚至推进了“以恶牟利”的价值观的传播。这种情况如果不加以遏制,无论是从社会的安全性、稳定性上来说,还是对于青少年健康良好价值观的建立、健康人格的养成方面来讲,都危害甚重。并且,由于现行法律法规不足以惩罚和约束施虐者,这也导致了在一些恶性虐杀事件曝光后,也曾多次发生过有正义市民或者救助人与虐杀者之间发生冲突,甚至发展成为群体事件或者刑事案件的情况。
李娜表示,无论是从社会公序良俗的良好价值观的建立上来讲,还是从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层面来说,抑或从维护社会安定、减少暴力冲突事件发生的角度来讲,对于虐杀动物行为进行立法规范均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她认为,“如果将虐待、虐杀行为进行立法规范,提高虐杀者的法律成本的话,一来可以有效减少虐杀情况的出现,以正社会之风,二来因为有了法律依据,则善良民众亦不必通过个体行为去对施虐者进行惩处,对于维持社会稳定方面而言,亦会起到良好的作用。”
央广网记者获悉,为了推进对虐杀动物行为进行立法规范,鑫诺律师事务所70余位律师近日自发联合签署了《关于增加“虐待动物”相关罪名的立法建议函》,提出将“虐待动物”相关行为入罪,并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增列相关条款的立法建议。据介绍,立法建议函已于5月15日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对于哪些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法律法规禁止的‘虐待、虐杀’行为,而哪些行为则不属于,这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多学科,且需要进行多角度调研、论证的立法技术问题。”李娜表示,动物保护立法工作的开展是时代发展的必经之路。对虐杀动物行为进行立法规范,既应建立在我国国情的前提下,也要服务于社会发展,以立法来引导社会文明价值观的进步和建立。
李娜介绍,在提交立法建议函的同时,鑫诺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也自愿在本职工作之外,就动物保护相关事宜展开了相应的调查研究,多方查阅整理相关资料,以期能够进一步形成更为具体的、具有可参考性的、成体系的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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