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深挖省内发电潜力 积极争取外电支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央广网济南4月17日消息(记者刘博伦)4月17日,记者从山东省能源局获悉,为保障2023年山东省内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该局联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2023年全省电力电量平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省内机组发电预测和省外来电计划,加强运行监测分析,细化生产调度管理,深化电力市场改革,全面提升供应保障能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电力支撑。

《方案》提出,2023年,预计全省经济保持稳中向好态势,电力电量持续增长。

在电力需求预测上,2023年迎峰度夏期间,午高峰全网最高用电负荷1.14亿千瓦,同比增长5.4%,晚高峰1.08亿千瓦,同比增长7.8%;迎峰度冬期间,午高峰全网最高用电负荷1.03亿千瓦,同比增长13.7%,晚高峰1.01亿千瓦,同比增长12.3%。

在电力供应预测上,省内发电,预计省内并网机组迎峰度夏午高峰供应能力约9800万千瓦,晚高峰约7600万千瓦,迎峰度冬午高峰约9700万千瓦,晚高峰约7500万千瓦;省外来电,迎峰度夏午高峰在2000万千瓦左右,晚高峰在2200万千瓦左右,迎峰度冬午高峰、晚高峰均在1800万千瓦左右;综合供电能力,综合省内发电和省外来电规模,迎峰度夏期间全网供应能力午高峰在1.18亿千瓦左右,晚高峰在9800万千瓦左右,迎峰度冬午高峰在1.15亿千瓦左右,晚高峰在9300万千瓦左右。

在电量平衡预测上,预计2023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量7900亿千瓦时,增长4.5%。省内各类型机组发电量预期目标6650亿千瓦时,接纳省外来电电量1250亿千瓦时。燃煤发电,预计全省煤电机组发电量合计约4976亿千瓦时,其中并网机组发电量3546亿千瓦时,孤网自备机组发电量1430亿千瓦时;新能源发电,预计风电、光伏发电量分别为448亿、550亿千瓦时,合计998亿千瓦时;核电,预计全年发电量200亿千瓦时;其他类型发电,预计全年发电量432亿千瓦时;抽水蓄能及新型储能,预估抽水蓄能及新型储能全年发电量分别为32亿、12亿千瓦时,合计44亿千瓦时;省外来电,预计全年接纳省外来电1250亿千瓦时左右。

《方案》明确,山东省各级能源部门、各电力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紧紧围绕电力保供中心任务,超前谋划,精准部署,细化“四个强化”,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社会良好用电秩序。

强化电力保供主体责任。健全电力保供工作机制,密切跟踪区域内电力生产运行情况,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形成电力保供合力。强化统一调度管理,会同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加大省外来电组织协调力度,最大限度争取高峰时段省外来电规模。做好电煤储备和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服从调度安排,严控机组不可用容量,确保负荷高峰时段稳发满发。

加强电力设备运行管理。结合电网春检、秋检计划,有序安排机组、输变电设备检修,尤其要加强对枢纽变电站、升压站、重要输电通道等关键设施的运行维护,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做好应对高温、台风、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的准备,提升设备快速抢修、恢复能力,保证发供电设备健康运行。

加强推进支撑性电源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支撑性电源项目建设,细化工作任务时序,完善过程管理管控,确保按期建成投产。加强服务督导,建立项目进度台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加强跟踪预测和统筹协调。加强电力运行监测预警,按月滚动预测报告电力电量平衡情况,科学调用各类资源,最大限度保障电力供应。按照“一年两调整、一用一调整”的原则,滚动修订负荷管理方案,按程序报请印发执行。一旦出现电力供应缺口,按照“需求响应优先、负荷管理保底”原则,重点压限“两高”行业用电,全力保障居民生活等重要用户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