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合作区新进展:最大限度赋予改革发展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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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珠海2月9日消息(记者 夏燕)“建立放权赋能长效机制,最大限度赋予合作区改革发展自主权。”2月8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公布,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在当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央广网记者 官文清 摄)

据介绍,《条例》共八章66条,对合作区治理体制、规划建设与管理、促进产业发展、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推动琴澳一体化发展和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

其中,《条例》明确粤澳双方协商建立合作区收益共享机制,结合实际,规定合作区的土地出让收益由合作区与珠海市均等共享,合作区国民经济统计指标数据纳入珠海市统计。

围绕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新产业,《条例》结合正在编制的合作区产业发展规划细化相关内容,如规定支持设立、创建重大创新平台和国家级重大科研平台;支持构建特色微电子产业链等,同时强化人才支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我们将坚持把项目落在地上,立足‘吸引新澳企、壮大新澳资’推动引进更多具有粤澳特色、根植性强、带动力强的产业项目落地。优化创新资源配置,高水平打造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支点,推动粤澳合作在中医药等领域布局建设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说。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规定为澳门青年在合作区创新创业提供政策扶持和更多空间,推动同步享受两地扶持政策;规定具有澳门等境外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设计等领域专业人才,依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在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条件下,经备案后在合作区提供服务;探索符合条件的港澳和外籍医务人员在合作区便利执业;推动符合条件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经备案在合作区内为特定人群提供服务。

关键词: 改革发展 最大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