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列清单:3月1日起重点管控14种新污染物

处方药类抗菌药物等抗生素、三氯杀螨醇、具备阻燃特点的十溴二苯醚等14种新污染物,将被严格销售管控,或禁止生产、禁止新建生产装置、加工使用和进出口。

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公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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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新污染物,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是全球环境问题之一。新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根据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结合监管实际,经过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后确定。列入本清单的新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第一财经记者拿到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显示,禁止生产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PFOS相关化学品主要包含了三个应用领域:用于表面处理的PFOS相关化学品可保证个人衣服、家庭装饰、汽车内部的防污、防油和防水;用于纸张保护的PFOS相关化学品,作为浆料成形的一部分,可保证纸张和纸板的防油和防水;性能化学品种类中的PFOS相关化学品广泛用于专门工业、商业和消费领域。该种类包括各种作为最终产品被商品化的PFOS盐。

但这类新污染物持久性极强,是最难分解的有机污染物,在浓硫酸中煮一小时也不分解。试验研究表明,PFOS可以在有机生物体内聚积。这类新污染物还具有肝脏毒性,影响脂肪代谢,破坏中枢神经系统。

根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禁止生产、加工使用阻燃剂十溴二苯醚。2017年10月27日,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初步整理参考,十溴二苯醚在三类致癌物清单中。

上述清单明确,需具备阻燃特点的纺织产品(不包括服装和玩具);塑料外壳的添加剂及用于家用取暖电器、熨斗、风扇、浸入式加热器的部件;用于建筑绝缘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等,不在十溴二苯醚的禁止生产、加工使用范围,但豁免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相关企业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自2024年1月1日起,禁止十溴二苯醚进出口。

上述清单明确,对于抗生素,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抗生素菌渣,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判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实施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发酵类、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行动方案》提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在长江、黄河等流域和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重点河口、重点海湾、重点海水养殖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聚焦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行业,选取一批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形成一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据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介绍,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在产在用的有数万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新化学物质,其生产消费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仅2021年,国家就共批准登记564种新化学物质,提出了500多项环境风险控制措施。

中国工程院院士、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院长王金南表示,“十四五”期间,应聚焦一批国内外公认的、且环境与健康风险已经显现的新污染物,集中攻关,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实施禁止、限用、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解决突出环境风险隐患。

王金南建议,构建以“筛”“评”“控”为主线的防控思路,对新污染物实施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包括源头管控为主、兼顾过程减排和末端治理的综合管控措施,以及大气、水、土壤等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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